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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青白江区工伤保险办理地点

工伤保险,又称职业伤害保险。工伤保险是通过社会统筹的办法,集中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建立工伤保险基金,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成都青白江区工伤保险办理地点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成都青白江区工伤保险办理地点

成都青白江区工伤保险办理地点

青白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青白江区怡湖西路118号

值班电话:83661501

青白江区劳动能力鉴定服务点

电话:83660329

地址:青白江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3号窗口

拓展内容

工伤认定材料:

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认定应当自事故发生或职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职工个人或近亲属申请在一年)内,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居民身份证;

2、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伤害职工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劳动、人事关系(包括事实劳动、人事关系)的证明材料;

4、用人单位依法成立的(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或有关登记管理部门出具的登记查询通知单。

5、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受伤害职工及其近亲属、工会组织)提出职工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单位不属于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证明材料。

属于下列情况应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4、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证明;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