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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内江公积金提取条件: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等等,以下是详细内容,欢迎浏览!

内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一、内江公积金提取条件

第四条 缴存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 一次性付款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的

(二) 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 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被判处刑罚,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 出境定居或非内江户籍缴存人已未在内江就业

(五) 本人或配偶及子女等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遭遇重大灾难事故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的

(六) 享受城镇较低生活保障的

(七) 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15%)的

(八) 离休、退休的

(九) 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第五条 本办法所说的“一次性付款购买”是指缴存人通过非住房按揭贷款方式购买住房,拥有所购住房的所有权,住房可以是商品房、安居房、经济适用住房、自住的公有住房、私产房等

“建造”是指城镇居民经房地产管理机关、城市规划管理机关等部门批准建造住房

“翻建”是指对住房全部拆除、另行设计、重新建造住房

“大修”是指需要牵动和拆换住房部分主体构件,但不需要全部拆除住房。

二、内江公积金提取流程

第三条 缴存人办理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手续,应向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管理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认可的证明材料(所需材料见附件)。

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负责受理本归集点内住房公积金缴存人的提取申请,在受理缴存人书面申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并通知申请人;准予提取的,应及时办理审批手续。

三、内江公积金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

第七条 管理核心根据借款人的情况确定每笔贷款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年,且不超过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前剩余工作年限。

第八条 本项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在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九条 管理核心对每笔贷款的实际额度按照下列四项计算的较低值确定:

(一) 不高于借款人及共同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龄内所缴存住房公积金总额的3倍

(二) 不高于抵押物价值的除首期付款后的金额,质押权利凭证不高于所载本金之和的除首期付款后的金额

(三) 不高于借款人所购房屋全部价款的除首期付款后的金额

(四) 不高于20万元,有共同申请人的不高于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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