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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公积金上限基数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和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对等缴存的长期住房储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杭州公积金上限基数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杭州公积金上限基数

杭州公积金上限基数

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按杭州市2019年全市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的3倍确定,缴存基数上限为29335元;

缴存基数下限为政府公布执行的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即杭州主城区、萧山区、余杭区和富阳区下限为2010元,临安区下限为1800元,桐庐县、淳安县、建德市下限为1660元。

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按单位月缴存额与个人月缴存额的.合计数确定。具体计算方法为:单位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个人月缴存额=缴存基数×缴存比例(元以下四舍五入),合计月缴存额=单位月缴存额+个人月缴存额。

注意事项

1、2020年度住房公积金调整工作于7月1日至9月30日进行。

2、调整后的缴存基数执行期限为2020年7月至2021年6月。2020年7月至办理调整当月之间少缴部分的住房公积金,单位在调整后应予以补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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