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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是怎样的?不少的成都市民很是关心,下面为大家搜集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的具体内容,以供参考!

成都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

2016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我市失业保险总费率在2015年已降低1个百分点基础上阶段性降至1%,其中用人单位缴费费率从1.5%降至0.6%、职工个人缴费费率从0.5%降至0.4%。

成都市公失业金发放标准

1.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满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782元;

2.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满1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09元;

3.累计缴费时间满10年不满15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36元;

4.累计缴费时间满15年不满20年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63元;

5.累计缴费时间满20年以上的,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为891元;

6.从第13个月起,失业保险金月发放标准一律按782元发放。

7.农民合同制工人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由588元调整到618元。

成都市公失业保险金领取标准

1、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的,可领取3个月失业金;

2、满5年不足10年的,从第5年开始,累计缴费时间每增加1年增加1个月的失业金,最长为18个月;满10年及以上的,为24个月。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以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一定比例确定。

3、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1年不足10年的,按最低工资标准的.70%发放,满10年及其以上的,按最低工作标准的80%发放

【拓展阅读】

办理条件

1.已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的。

2.非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按规定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办理材料

1.单位对职工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意见(文件)

2.职工劳动合同的原件、复印件

3.失业人员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

成都失业证办理流程

办理流程

1.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到社保局办理参保人员减少

2.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7日内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失业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同页正反面)、户口复印件(首页、本人页)到就业局失业保险处办理失业人员登记备案手册

3.经审核后,符合条件的,失业保险处签发《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单位及时将其送达失业人员本人

4.失业人员在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的60日内,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4张到就业局培训处、职介中心分别办理职业培训登记和求职登记

5.失业人员持《失业保险金核发通知书》、户口本、身份证原件、本人一寸免冠照片2张到其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办理失业登记手续和按月签领失业保险金

办理时限

15日内审核确认失业人员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资格和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