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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理工大学2015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复试工作是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高层次专门人才特别是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质量。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根据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和甘肃省招委会《关于做好2015年甘肃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甘招委发[2015]9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坚持 “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兰州理工大学2015考研复试工作办法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2015年兰州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校研究生的招生工作,统筹协调、监督检查。

其组成如下:

组 长:俞树荣

成 员:樊丁 魏昆 刘军 杨晓华 宋厚彬 赵昕

各院(部)要成立院(部)级的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复试工作组,并将成员名单、本院(部)的各专业初步的计划分配、复试成绩及复试办法、复试时间及其它相关安排(纸质版的和电子版)于3月24日,报研究生院备案。

温州研究生分院的招生工作放到各学科专业所在学院进行。相关学院要在调剂、复试、录取环节将温州研究生分院的政策、待遇讲清楚。具体管理模式及要求按照学校文件《关于印发《兰州理工大学温州研究生分院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兰理工发〔2013〕39号)执行。

研究生院具体负责研究生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组织协调和日常工作,指导各院(部)的复试、录取工作,汇总各院(部)复试及拟录取结果并向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汇报复试、录取情况。

二、组织管理

(一)根据我校研究生招生规模和各学科专业的实际情况,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校、院(部)两级管理。

学校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组织、统筹协调工作。

各院(部)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负责组织开展本院(部)研究生复试及调剂工作的组织管理,各院(部)要对复试工作的重要性有清晰的认识,发挥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提高复试办法和程序的规范性,要运用充分的办法选拔具有创新能力和创新精神的优质生源。

(二)各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组组长由研究生主管领导担任,组员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

各院(部)应根据各级文件精神和今年的形势,继续完善并规范研究生招生复试的方案、内容和具体实施细则、要求、办法及程序,推进学术型和专业型分类复试;要培训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品行端正的导师参与复试工作,使导师在复试中能够相互配合、有的放矢,提高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充分发挥研究生导师群体的作用;要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抵制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切实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维护复试录取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保证复试录取工作每个环节责任到人,对违反招生工作纪律的单位和个人,要及时发现,坚决制止,严肃处理;协调落实复试、调剂工作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经费等。

复试工作组分综合素质面试小组、外语水平测试小组、专业知识测试小组三个小组,每个小组成员不得少于3人。综合素质面试小组组长可由主管学生工作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书记或副书记担任;外语水平测试小组由外语水平较高并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人员担任;专业知识笔试(或面试)小组原则上按一级学科组建,由责任心强、教学经验丰富、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且具有研究生导师资格的人员担任。

以上成员本年度均应无直系亲属报考我校研究生。每个复试小组设秘书一名,一般由相应的学科专业专任教师担任,负责复试记录、考生通知、复试组织及复试安排等相关事宜。复试安排组织工作应以学生为本,日程安排紧凑、科学合理。

(三)各院(部)复试工作组负责考生资格审查、确定考生笔试(或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组织程序并具体负责实施。研招网二级账户可以下载拟调剂考生的学籍学历信息,对学籍学历信息有疑问的考生请在面试过程中重点关注,避免因学籍学历问题影响考生的复试录取。

各院(部)对考生的有效证件、学历证书、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再次进行审查,确认考生资格。

(四)对于笔试,应严格参照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自命题工作的要求,自行做好命题保密等各项工作。对于面试,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各学院应对工作组成员进行培训,达成共识,以便统一标准和尺度,各复试工作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五)推进信息公开,加强社会监督。教育部建立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平台”推动切实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信息公开工作。实行六公开,一是公开招生计划,二是公开复试录取办法,未按要求提前公布的复试录取规定一律无效,三是公开复试考生名单,四是公示与公开录取信息,拟录取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10天(由学校完成),五是公开咨询及申诉渠道,六是其他应该公开的信息应及时主动公开。

各院(部)在复试前必须在本院(部)宣传栏、网站和学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各专业拟招生计划、复试安排、复试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同时要提供举报电子信箱,电话号码,受理举报单位等信息,保证考生申诉渠道畅通,切实做好六公开。

(六)复试过程中要规范操作,做好试题保密、随机抽题、随机分组、密封阅卷等工作,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和有效性。各院(部)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组对本部门考生的复试结果负责,各院(部)研究生主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当参加复试未被录取的考生提出质疑时,各院(部)负责向考生做出必要的解释。

三、工作职责

(一)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研究生招生的各项政策。

2.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总计划,和我校的相关管理规定,确定各院(部)年度招生计划。

3.讨论决定本年度研究生招生的重大事宜。

4.监督、检查各院(部)研究生复试、调剂以及录取各个环节的情况。

(二)各院(部)招生复试工作组的职责

1.根据今年教育部、甘肃省及我校的招生政策,继续完善本院(部)普通(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复试标准和办法,不断改进分类复试工作评价的方式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