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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门市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户口的载体为户籍(户口簿),是由公安机关户政管理机构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门市户口迁移办理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天门市户口迁移办理指南

办理期限

承诺期限为派出所十个工作日、市局五个工作日。

申报材料

一、夫妻投靠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家庭要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收入,生活有保障。

二、子女投靠父母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投靠人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父母双方户口、身份证复印件。

4、投靠人年龄须在18周岁以下。

5、提供有关父母与子女关系的有效证明。

6、在被投靠人派出所申报。

三、父母投靠子女入户

1、本人申请。

2、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被投靠人单位或居委会证明。

4、男性年龄超过60周岁,女性年龄超过55周岁或夫妻双方退休,一方年龄达到上述标准。

5、在被投靠人派出所申报。

四、购买商品房入户

1、书面申请书

2、迁入人员户籍证明。

3、迁入人与产权人的关系证明。

4、房屋产权证及购房发票原件和复印件。

5、由房屋所在地派出所受理。

五、收养入户

1、收养人书面申请。

2、收养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3、收养公证书。

4、收养人必须是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17-18周岁在校生〕。

5、收养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

六、随军入户

1、本人书面申请。

2、原籍派出所户籍证明。

3、结婚证原件和复印件。

4、县团级以上随军报告。

5、派出所受理。

七、立户

1、房产证明。

2、迁移证、身份证。

3、派出所受理。

审批流程

派出所户籍窗口受理——治安支队户政科审核——派出所户籍窗口发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