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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公积金提取材料

住房公积金职工按规定存储起来的专项用于住房消费支出的个人住房储金,接下来由小编为大家整理出长沙公积金提取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长沙公积金提取材料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须提供以下基本资料原件:

(一) 本人身份证;

(二)婚姻状况证明: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和配偶身份证,离婚职工提供离婚证和民政部门盖章的.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以上两类婚姻状况及未婚提取人均需签订《住房公积金业务声明书》;

(三) 提取人本人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长沙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任一有效一类借记卡;

(四)职工购买、建造、翻建、大修长沙行政区域以外自住房或偿还其住房贷款本息的,提供购房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近3个月出具的夫妻双方全部房屋产权信息证明(含本套房屋备案登记信息)。

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提供如下资料原件:

1、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

提供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离职证明、住房公积金停缴24个 月以上需办理账户封存的职工应提交《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封存 申请书

2、退休

女性职工50岁以上,干部55岁以上,男性职工、干部60 岁以上的提供本人身份证,未达到以上退休年龄的提供退休证或 退休批文

3、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提供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4、出境定居

提供户口注销证明或出国定居证明

5、职工死亡或被宣告死亡

(1)职工个人账户余额1 000元以下的提供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 证明、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亲属 关系证明。

(2)职工个人账户余额超过1000元的提供公证书或法院生效判 决书、继承人或受遗赠人身份证(多人继承均须身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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