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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我们都知道,现在很多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都会为其在职职工缴纳五险一金,从而保障其在职职工的一些基本权益,而失业保险就是其中的一项,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一、办理失业保险需要什么材料

1、用人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2、《南昌失业保险手册》;

3、《南昌失业保险金申领登记表》;

4、《失业保险金申领认定表》;

5、失业人员本人档案;

6、两寸照片一张。

二、办理失业保险的大体步骤是什么

1、个人办理失业报备。

在解除劳动合同之日前15日内出面派员到各失业保险交纳地的社保局办理,办理报备不直接对失业本人。如果办理总人数超过8名,公司人事部还得提前通知社保局预约报备。公司随后在办理员工离职手续时应向离职人员转交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回复的审核意见。

2、用人单位递交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①单位出具的解聘通知书和相关档案材料。

②社保局统一格式4联式,失业证明。

③社保局统一格式一式两份,失业登表。

④社保局统一格式一份,公司致社保局例行公文。

3、失业登记之后。

社保局审查失业登记合格后,通知失业人员前去培训并可领取失业金,同时办理下岗证。失业保险金按照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5%计发南昌最低工资标准为1230元/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就医的,可补助70%医疗补助金。

4、个人后续的准备。

失业人员自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聘用后,持社保局发给的审核文件和《职业指导培训卡》、《户口簿》、《身份证》和3张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镇)有关部门进行失业登记、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从下一个月起,失业人员凭证到指定地点领取失业保险金。

三、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是多久

《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失业人员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累计缴费满一年不足五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二个月;累计缴费满五年不足十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十八个月;累计缴费十年以上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最长为二十四个月。重新就业后,再次失业的.,缴费时间重新计算,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与前次失业应当领取而尚未领取的失业保险金的期限合并计算,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

需要注意的是:失业者领取失业保险金并没有等待期,但是有最长给付期。《失业保险条例》中关于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最长期限为12个月的规定,不能理解为缴费时间达到上述要求的失业人员都能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在实务中,各地可能根据失业者缴费时间的长短,在同一档次内适当拉开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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