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补贴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租房补贴/列表

天津公租房补贴标准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天津公租房补贴标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天津公租房补贴标准

天津公租房补贴标准

市内六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4元;

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22元;

武清区、宝坻区和各县每月每平方米使用面积18元。

租房补贴面积标准为:人均使用面积10平方米。

家庭月租房补贴额等于租房补贴标准乘以家庭应补贴面积。家庭应补贴面积按照家庭现住房使用面积与家庭补贴面积标准的差额计算,家庭应补贴面积小于15平方米的,按15平方米计算。

家庭月租房补贴额=租房补贴标准×家庭应补贴面积

家庭应补贴面积=租房补贴面积标准×家庭享受租房补贴人口—现住房使用面积

每户家庭最低月租房补贴额为:市内六区360元,环城四区和滨海三区325元,武清区、宝坻区和各县270元。

因重大疾病等特殊变故导致原房屋置换、变卖2年以上的家庭租房补贴额按所在区县最低月租房补贴额计发。

天津公租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申请标准

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要想获得预登记资格需要符合三个标准

1、本市市内六区和高新区常住居民户口(仍保留承包地、宅基地的除外)、家庭成员在市级(含)以下单位就业或自主择业(含无业)的家庭,单身的需年满40周岁。

2、收入标准方面:家庭成员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2.5万元(含)。

3、家庭住房困难标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8平方米(含)以下;年满40周岁的单身住房困难标准为无房。

(对于家庭现有住房,本次也作出了具体的'说明,共包括了五种情况。

这五种住房情况包括:私有住房、承租的公有住房、单独居住直系亲属(父母或子女)住房(私房或承租的公房)、有住房转移或享受货币拆迁未满五年的、无法证明不属于申请家庭的现住房。)

同时,已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享受43平方米拆迁保障及已承租廉租住房的家庭不予预登记。

(二)单身职工申请标准

1、市级(含)以下单位的正式职工或与单位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聘用)合同的。

2、在本市市区无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