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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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拌和系统粉尘污染应急预案

1、总则

关于拌和系统粉尘污染应急预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公司《环境污染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为保护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减小因拌和作业中水泥、沙石料产生的粉尘而造成的环境污染,特制定本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拌和系统的使用单位可能出现的粉尘污染的`预防与处理。

3、性质

砼拌和作业中的污染属粉尘污染,它因对大气的污染而可能受到相关方面的投诉,是比较严重的污染,因而被公司确定为重要环境因素。

4、组织机构与职责

4.1、公司成立拌和系统粉尘污染事故应急小组

组长:主管副总经理

组员:设备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监督部、拌和系统使用单位

4.2、公司应急小组下设办公室

地点:设备管理部

电话:000-8313

4.3、各拌和系统使用单位各自成立本单位环境污染应急救援组织,并制定各自的粉尘污染应急预案,预案中应确定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方法、报告制度、事故处理办法、奖罚制度等有关内容,并上报公司小组审批。

4.4、事故单位应设现场指挥,负责报告公司和相关方(包括环境保护部门及遭受损失方等),组织实施应急行动,并参与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5、应急措施原则

5.1发生粉尘污染事故应立即停止生产,并仔细查找原因,采取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5.2准备灭尘用水、器具(吸尘器等),并派维修人员立即修理事故部位,尽快恢复生产。

6、纠正完善

6.1粉尘污染事故发生后,情节较严重的,事故发生部门或单位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

6.2根据情节轻重,公司/基层单位对粉尘污染事件进行调查处理,并对事故责任人进行相应的惩罚,对在应急救援中有功人员进行奖励。

7、附则

7.1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2本预案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某施××工企业

  20××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