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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为帮助大家了解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的相关信息,下面,小编为大家提供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全文如下:

陕西理工大学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工作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及管理工作,全面提高研究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合格社会主义事业接班人,根据《教育部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思政[2010]11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研究生担任助研、助教、助管和学生辅导员工作的意见》(教研[2014]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实行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制度,选拔优秀研究生担任兼职辅导员,充分发挥研究生与大学生身份相同、年龄相近、专业相通的优势,同时将此作为加强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途径,使优秀研究生在担任该项工作的同时,同受教育,共同提高,并以此充实学生工作队伍,使学生工作队伍得到有效补充。

  第二章 选拔与聘任

第三条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拔条件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不占学校编制,主要从品学兼优、学有余力的全日制研究生中,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予以选拔。具体选拔条件如下:

1.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政治思想素质过硬的中共党员

2.热爱思想政治工作,有一定的德育和学生管理工作经验。

3.业务能力强,具有敬业精神,在学习和科研中成绩优良,并能保证有一定的时间从事兼职辅导员工作。

4.品学兼优的贫困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5.按时缴纳学费并履行注册手续

6.需经研究生指导教师许可。

第四条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人数配备

研究生处(部)根据各学院研究生人数,结合现有学生辅导员队伍配备情况,按照1:150的比例核定研究生兼职辅导员岗位数,重点在研究生人数多,本科生基数大,辅导员缺编的学院设立。

第五条 研究生兼职辅导员的选拔程序为:

1.研究生处(部)核定设岗人数,公示。

2.符合条件研究生自愿申请,向设岗学院报名。

3.各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选拔条件进行选拔。

4.各学院确定人选,报研究生处(部)审核批准备案。

第六条 每名研究生只能申请一个岗位,有考试不合格或违纪者,不予以聘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