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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内蒙古养老金调整通知

内蒙古的养老金将进行调整,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搜集的一篇“2016年内蒙古养老金调整通知”,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2016年内蒙古养老金调整通知

一、调整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的人员

二、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标准

(一) 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

养老金低于680元的,可先调整到680元后再按本项进行调整。

(二)按照养老金水平调整。退休人员按照本人2015年12月基本养老金水平的0.85%增加基本养老金。

(三)按照缴费年限调整。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缴费年限包括按规定实行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以前的连续工龄,不满1年的按1年调整),调整不足45元的,按45元进行调整。

(四)对高龄群体倾斜调整。截止2015年12月31日,年龄为70周岁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0元;70周岁以上的退休人员,每增加一岁,养老金再增加5元。

(五)企业退休军转干部按上述标准调整养老金后,低于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的,补齐到当地企业退休人员平均养老金水平。

三、退职人员调整标准

退职人员每人每月增加88元;按照本人2015年12月退职生活费的0.85%增加退职生活费;缴费年限每满一年增加3元,调整不足45元的.,按照45元调整。高龄群体和军转干部可执行退休人员倾斜调整政策。

四、执行时间

调整增加的养老金从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五、调整基本养老金所需资金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的,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列支。

六、具体要求

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广大企业退休人员的亲切关怀,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增加的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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