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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博士后补贴申请条件

杭州博士后补贴怎么申请?申请有什么条件?申请流程是怎么样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杭州博士后补贴申请条件相关内容,文章希望大家喜欢!

杭州博士后补贴申请条件

申报条件:

申请博士后生活补贴

申请人须为经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2019年6月3日(含)以后进入杭州市博士后工作站全职从事博士后研究的在站人员

申请人须与杭州市博士后工作站设站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

在站博士后生活补贴一般资助2年,对进站后承担国家重大科技项目、获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一等资助或省博士后科研项目择优资助一等资助的人员,可根据实际在站时间予以资助,最长不超过6年(含)。

申请博士后出站留杭(来杭)补助:

申请人须2019年6月3日(含)以后出站,并在出站后1年内留杭(来杭)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其中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人员,需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2年以上;

申请人须与杭州市用人单位签订3年(含)以上期限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或企业劳动合同,并按规定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自主创业人员,提交在杭创办企业的营业执照(须担任法定代表人),企业半年(含)以上完税凭证;

博士后出站留杭(来杭)用人单位(含在杭创办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市本级所属或区、县(市)所属行政事业单位;

2、企业流转税(增值税、消费税)缴入市本级国库或区、县(市)级国库的各类企业(具体由税务部门确认);

3、发证机关为市级或区、县(市)级政府管理部门的其他用人单位(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基金会等)。

办理流程:

申请人向杭州市和区、县(市)人力社保经办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交申请材料,其中在市属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在站人员或出站后在市属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向市人才服务服务中心申请,在区、县(市)属设站单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在站人员或出站后在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工作的博士后人员,向区、县(市)人力社保经办部门申请;

申请人在收到准予补助办理结果后,10个工作日内到杭州银行指定网点办理人才卡,人才卡办结后,发放补贴补助[通过预算单位以授权支付形式委托杭州银行(杭州人才服务银行)代发]。

补贴标准

杭州市将加大博士后引育力度。实施博士后倍增计划,支持博士后工作站建设,给予新设立的国家级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100万元资助,省级博士后工作站50万元资助。

今后每年招收博士后300名以上,在站期间给予用人单位每人两年16万元日常经费,给予博士后每人每年12万元生活补贴,国(境)外博士后再增加5万元生活补贴。对出站留杭(来杭)工作的博士后,给予每人40万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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