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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标准

补贴,是指一成员方政府或任何公共机构向某些企业提供的财政捐助以及对价格或收入的支持,以直接或间接增加从其领土输出某种产品或减少向其领土内输入某种产品,或者对其他成员方利益形成损害的政府性措施。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最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标准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最新自主择业生活补贴标准

一、计发标准

按照相关文件,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的退役金计发和增发标准主要有这些: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由安置地政府逐月发给退役金。月退役金,按照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级别)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自主择业生活补贴除外)为计发基数78%的数额(军龄满18年)与基础、军龄工资的全额之和计发。军龄满18年以上的,从第19年起,军龄每增加一年,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1%。

自主择业的军队转业干部,按照下列条件和标准增发退役金:荣立三等功、二等功、一等功或者被大军区级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在边远艰苦地区或者从事飞行、舰艇工作满10年、15年、20年以上的.,分别增发月退役金计发基数的5%、10%、15%。符合其中两项以上的,按照最高的一项标准增发。

以上各项规定的标准合并计算后,月退役金数额不得超过本人转业时安置地同职务等级军队干部月职务、军衔、军龄工资和军队统一规定的津贴补贴之和。

月退役金数额={【职务工资+【军衔(级别)工资+军人职业津贴+房租补贴+地区津贴】*(80%+增发)}军龄工资+自主择业生活补贴+定期年增资*(80%+f增发)。

二、发放程序

国转联[2001]9号文件规定,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参照公务员统发工资办法,由军转、财政部门委托国有商业银行(即代发银行)直接拨付到个人账户。退役金发放实行“军转部门核准人数、核定标准、编制预算,财政部门拨付经费,银行代发到人”的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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