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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计委:紧抓生育保险 缓解产科“一床难求”

近日,国家卫生计生委召开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视频会议,部署加强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着力缓解产科“一床难求”问题。国家卫生计生委副主任马晓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国家卫计委:紧抓生育保险 缓解产科“一床难求”

紧抓生育保险 缓解产科“一床难求”

马晓伟指出,全面两孩政策实施以来,生育需求快速增长,妇幼健康服务的数量、质量和服务资源面临新的挑战。要本着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标本兼治的原则,推动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各项重点任务的'落实。

马晓伟强调,要针对社会广泛关注的部分地区产科“一床难求”问题,迅速摸清现有产科服务资源底数,充分利用现有资源、推进优质资源下沉。要充分发挥妇幼健康服务网络功能,加强生育前咨询与服务,打造生育全程服务链,强化妊娠风险评估和危急重症救治,为母婴安全提供全方位保障。

马晓伟要求,做好生育全程基本医疗保健服务,要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加强宣传与社会动员。同时要突出地方主体责任,加强部门间协作,全面落实各项保障措施。

北京市、江苏省、山东省、陕西省宝鸡市和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作经验介绍。发展改革委、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相关司局负责同志参加会议。各省(区、市)卫生计生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设立分会场。

生育保险小知识: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2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是通过国家立法规定,在劳动者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力暂时中断时,由国家和社会及时给予物质帮助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我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其宗旨在于通过向职业妇女提供生育津贴、医疗服务和产假,帮助他们恢复劳动能力,重返工作岗位。

2016年5月1日起各地要继续贯彻落实国务院2015年关于降低工伤保险平均费率0.25个百分点和生育保险费率0.5个百分点的决定和有关政策规定,确保政策实施到位。生育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工作,待国务院制定出台相关规定后统一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