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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海口单位从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

社会保险计划由政府举办,强制某一群体将其收入的一部分作为社会保险税(费)形成社会保险基金,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2021海口单位从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的详细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2021海口单位从业人员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

一、海口社保缴费基数及费率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均按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核定,最低缴费基数不得低于2018年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5704元的60%(即3422.40元),最高缴费基数不得高于全省全口径月平均工资6116元的300%(即18348元)。

用人单位及其从业人员的月缴费工资额按照从业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实际工资总额确定。但不得低于全省上年度全口径人员月平均工资的60%,即:5704×60%=3422.40元。

二、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业务相关规定

参保人员在缴费期间跨县转移的,转出地县级社保机构应将其居民养老关系和个人账户本息一次性转入新参保地,由转入地为其办理参保缴费手续

转入地尚未开展居民养老试点,其居民养老关系暂不转移,个人账户做封存处理,储存额按有关规定继续计息。

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要求跨县迁移的,其养老保险关系不转移。

1、关系转移人员:

携带户籍关系转移证明、居民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居委会提出申请,填写《参保表》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关系转入申请表》(以下简称《转入表》)。

2、社区协管员:

(1)检查保险关系转入人员提供的材料,确认无误后在《参保表》上签字、加盖居委会公章。

(2)每月20日前将《参保表》和《转入表》及有关材料上报街道(乡镇)劳动保障服务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