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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毕业生档案处理指南

档案实际是指人事档案,是适应我们国家人事管理的一项制度安排,是个人经历的记录,也是人事管理和服务的依据。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烟台毕业生档案处理指南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烟台毕业生档案处理指南

一、一般毕业生档案如何处理?

1、如果选择让学校将档案寄回生源地,则所有档案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整理后,分发到各县市区,档案不允许个人保管。《报到证》左上角是“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毕业生,直接到生源地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报到。报到时,需持《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升学时未迁移户口的可带家庭户口本。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府后路2号

邮编:264003

接收人:毕业生就业

电话:0535-6785058

2、如果毕业生到具有档案管理权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就业的,由单位直接接收、管理档案。

3、如果高校毕业生到无档案管理权限的单位(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就业的,可由各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负责提供档案管理等人事代理服务。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会提供免费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基本公共服务。

4、将档案存放在学校。如果没有找到心仪的用人单位,可将档案转至你的生源地或经学校同意暂时留在学校,按照政策学校只代为保管两年。

二、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如何办理户口、档案、党团关系等手续?

对到西部县以下基层单位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户口可留在原籍或根据本人意愿迁往就业地区;人事档案原则上统一转至就业单位所在地的`县级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由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免费人事代理服务;党团组织关系转至就业单位,在工作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三、应征人伍的高校应届毕业生离校后,档案应存放在哪里?

被确定为预征对象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应征的,将户口迁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档案转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人才交流中心存放。在学校所在地应征的,可将户籍和档案暂时保留在学校。高校应届毕业生批准入伍后,其户口档案予以注销,档案放入新兵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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