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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是在新出台的国家房改政策中首次提出的一种概念。中国的廉租房只租不售,出租给城镇居民中最低收入者。廉租房的来源主要是腾退的旧公房等。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安市廉租房申请条件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广安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廉租房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家庭为广安城区北辰、浓洄、中桥、万盛、广福五个街道辖区内常住三年以上且不属于近三年分户的城市居民户;

二是持有区民政部门核发的《广安区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

三是没有住房或家庭成员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2平方米。

申请廉租房的办理流程

1、户主向户口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

2、街道办事处或者镇人民政府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等事项进行审核。

3、审核过后,提出初审意见并张榜公布,将初审意见和申请材料一并报送市区县人民政府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4、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转同级民政部门。

5、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提出审核意见,并反馈同级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6、经审核,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符合规定条件的,由建设(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15日;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作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予以登记,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向社会公开登记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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