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居住证/列表

扬州市居住证怎么办理

居住证是中国一些城市借鉴发达国家“绿卡”制度进行的积极尝试,被认为是取代暂住证作为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的过渡性手段。下面是小编收集的扬州市居住证办理技巧,希望大家认真阅读!

扬州市居住证怎么办理

办理条件

居住证持有人的居住地址、服务处所等在发证地的县(市、区)范围内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变更之日起十日内,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流动人口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不收费。

扬州市居住证有效期限

首次办理人员

对于刚刚来到扬州市居住的外地户籍人员,在到达居住地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

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有效期限最长为六个月。

续办人员

对于在居住地连续就业、经商六个月以上或者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流动人口,在办理居住证时可携带本人就业、经商等证明材料到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构办理。

符合上述条件的流动人口办理居住证的有效期最长为三年。

TAG标签:居住证 扬州市 办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