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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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居住证办理

引导语:在廊坊办理居住证还是相对简单的,下面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廊坊居住证办理,希望对你有用!

廊坊居住证办理

办理条件

流动人口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廊坊居住半年以上,并同时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规定申领居住证。

办理材料

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就业或连续就读等证明材料。

材料说明:

居住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

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办理流程

1、申报:申办人向居住地派出所提交申请表和申请材料;

2、受理:居住地派出所受理申请;

3、审核:公安内部审核;

4、制证:公安内部制证;

5、领取:申办人持申请回执或本人身份证到申请办理的派出所领取居住证。

办理时限及费用

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办结;首次申领居住证不收费。

办理地点

保定市公安局

地址:东风中路1166号

电话:0312-3071110

定州市公安局

地址:中兴东路2

电话:0312-2313393

市公安局南市区分局

地址:天威东路2166

电话:0312-2026457

保定市公安局新市区分局

地址:保定市新市区七一路449号

电话:0312-3161110

保定市公安局朝阳分局

地址:创业路116

电话:0312-3187110

清苑县公安局

地址:保定市清苑县建设北路202

电话:0312-8012056

廊坊市居住证办理须知

廊坊市居住证将执行国务院《居住证暂行条例》、《河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试行)》的规定在办理政策作微调,流动人口需先办理居住登记满半年,方可申领居住证。同时发放新版居住证,此次发行的.新版居住证分为居住证和居住证金融卡两种类型。

一、申报居住登记与居住证的申领

流动人口到本市后应当在3日内到居住地所属辖区公安派出所(流管站)申办居住登记,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半年,符合相关条件方可申领居住证。

申报居住登记需携带以下证件和相关材料:

(1)在出租房屋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双方租赁协议和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申报;

(2)在自购房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房屋产权证明及其复印件申报;

(3)在单位内部居住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一寸白底照片、用工单位证明及劳动用工合同申报;也可以由用工单位登记造册统一申报;

(4)直系亲属投靠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一寸白底照片一张,由户主携带身份证并出具辖区居委会证明,带领其到派出所(流管站)申报。

(5)大、中专、本科院校在校学生办理居住证的,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学生证、一寸白底照片一张、所在院校开具的在校证明。

居住证的申领程序: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满半年后应当申领居住证。申领居住证时需携带申领人的身份证原件,由居住地派出所(流管站)查询信息后打印《廊坊市居住证申领登记表》,申领人确认签字后提交审核。在提交居住证申领信息时要根据流动人口本人的意愿选择“居住证申领类型”。居住证的发放期限为10个工作日,居住证绿卡的发放期限为15个工作日。居住登记满一年后仍未申领居住证的需要重新申报居住登记。在我市各类培训机构参加短期学习培训时申报的居住登记,不申领居住证。

居住登记证明。对已经申报居住登记但不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流动人口,根据需要,可以办理《居住登记证明》。《居住登记证明》由微机打印并加盖派出所(流管站)或上级流管办公章,除民警签字以外其余信息手工填写无效。《居住登记证明》有效期为30天,过期作废。对已经领取居住证的公民,公安机关不再出具《居住登记证明》。

二、居住证的签注

居住证实行签注制度,每年签注1次,逾期未签注的使用功能终止,在规定时间内补办签注手续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签发日期中的“XX月XX日”为证件的签注日期,签注日期前一个月开始受理业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后,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连续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三、新版居住证过渡期的管理

2016年4月1日起全面停发“一年期居住证”,发放新版居住证,自2016年4月1日至2017年3月31日为持有“一年期居住证”的流动人口开通居住证换领业务,在此期间“一年期居住证”仍作为流动人口在我市居住的有效凭证,2017年3月31日以后将全面废止“一年期居住证”,同时不再受理换领业务。

四、办理居住登记和初次申领居住证不收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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