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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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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疫情期间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条件

对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在疫情防控期间新招用员工的企业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

申领流程

申请人可在2020年7月31日前向申请人注册地所在区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填写:

1、《年月广州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

2、《年月广州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花名册》。

3、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在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复核(附件3)和支付。

其他

本项目申请人为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配送疫情防控急需物资的企业,以市、区发改、工信等物资保障统筹部门明确的'企业名单为准。

其他事项说明

(一)疫情防控期间自2020年1月24日起算,至疫情解除。

(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因疫情原因无法按规定期限提出申请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向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提出申请。

(三)疫情期间申请人符合国家、省、市有关社会保险费延期、减免缴纳规定的,按国家、省、市的规定执行。

(四)各区可根据本区实际,在本文规定的期限内合理安排各个审核环节的时限,在疫情期间,加强与区相关部门的协调,缩短审核时间,让企业和个人尽快享受政策。

如国家、省、市出台新政策措施,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