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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泛指政府付与服务设施的全部款项,包括对实际服务设施的补偿及纯津贴。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宁波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申报对象:

1、在市辖区工作:2016年1月1日起到工商注册在市辖各区中小微企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

2、派遣就业:(首次就业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生由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和用工企业均需符合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且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工商注册地应在市辖各区内,实际用工企业工商注册地应在本市行政区域内。

申报条件:

1、有工作:2016年1月1日起,被中小微企业录用;

2、有劳务合同: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办理了就业登记:依法办理就业登记;

4、缴纳社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满一年)

(以上条件需要同时符合)

申报材料

1、高校毕业生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社会保障卡;

2、《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申报表》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个人申报表》(可下载,通过“甬派”预申报的可到办理现场填写);

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须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用工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

4、高校毕业生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由集团公司提出申报,并提供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

5、高校毕业生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就业的,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业可视作同一家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证明。

申报流程:

1、网上预申报:高校毕业生本人4、10日起可通过“甬派”手机客户端生活频道就业创业模块,预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预申报通过后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正式办理。

2、现场申报:在2018年4月20日至4月30日工作时间内带好材料直接去就好啦!高校毕业生本人或招用企业代为向企业工商营业执照经营地址所在地的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正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