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户籍是对自然人按户进行登记并予以出证的公共证明簿,记载的事项有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亲属、婚姻状况等。它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佛山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材料,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佛山引进人才落户办理材料
(一)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
1.《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
2.《毕业证》原件
3.《户口迁移证》原件
4.《居民身份证》原件
5.单位接收证明
6.《大中专毕业生迁移户口关系证明》
(二)在职人才
1.调入单位及主管部门加具意见的《商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三份;
2.《居民身份证》、
3.《毕业证》、
4.《职称证》、
5.《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书》原件及复印件。
6.《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三)技能型人才
1.《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城镇申请表》
2.《佛山市农民工积分制入户卡》
(四)办理先入户后就业的人才
经市(区)人才服务机构确认,实行先入户后就业办法的各类人才,办理程序及需提供的审核材料,根据其本人的实际情况,按照引进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在职人才程序办理。
引进人才办理落户手续时需向公安机关补充以下材料:
(一)属在职人才调动的,需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
(二)迁入集体户的,提交该集体户单位同意接收证明、集体《户口薄》;
(三)迁入亲属家庭户的,提交该家庭户的《房产证》、《户口薄》、户主《居民身份证》、户主同意迁入声明、双方关系证明;
(四)新立户的,提供个人《房产证》或单位《房产证》和产权单位同意分配、安排居住证明;
(五)迁入政府公租房的,提供房屋使用凭证、租赁登记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