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办理

当前位置 /首页/办事指南/户口办理/列表

珠海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恢复户口需要哪些材料呢,下面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珠海恢复户口的办理材料,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

珠海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无户口人员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当事人签字捺手印);

2.《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等原始户籍资料;

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或常住人口登记表;

4.派出所社区民警调查报告和4份以上知情人询问笔录(抚养人、见证人各1份,邻居2份)。

法院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当事人或申报义务人签字捺手印);

2.人民法院撤销宣告判决书;

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4.被宣告失踪或者宣告死亡前户籍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5.申请在本市家庭变迁地恢复户口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

刑满释放、假释或者监外执行后恢复户口办理材料:

1.书面申请(当事人签字);

2.监狱管理部门开具的释放证、假释通知书,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决定书或者监狱管理机关批准保外就医的决定文书;

3.公安机关人口信息系统网上已注销信息证明;

4.被判刑或者劳动教养前户籍地派出所户口注销证明(信息系统无法查证的);

5.申请在本市家庭变迁地恢复户口的,除前款所需材料外,还应提交房屋产权证、直系亲属的《居民户口簿》和关系证明。

TAG标签:材料 办理 户口 珠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