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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上海户籍最新政策

对于上海市的户籍政策大家都了解吗?那么上海市的户籍最新政策是怎样的呢?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2017上海户籍最新政策

上海户籍最新政策

上海市政府日前印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试行办法》的通知,凡是符合条件的外地来沪创业、就业人员均可通过申请以获得上海户籍。该办法试行期为3年。

按照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以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证》满7年;(二)持证期间按规定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满7年;(三)持证期间依法在上海市缴纳所得税;(四)在上海市被聘任为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具有技师(国家二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以上职业资格,且专业及工种对应;(五)无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治安管理处罚以上违法犯罪记录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为记录。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持证人员可以优先申办:

(一)在上海市作出重大贡献并获得相应奖励,或在上海市被评聘为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高级技师(国家一级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的,可不受第五条第(一)、(二)项规定的持证及参保年限的限制;(二)在上海市远郊地区的教育、卫生等岗位工作满5年的,持证及参保年限可缩短至5年;(三)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城镇社会保险基数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2倍以上的,或者最近连续3年计税薪酬收入高于上年同行业中级技术、技能或管理岗位年均薪酬收入水平的,技术管理和关键岗位人员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四)按个人在上海市直接投资(或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三个纳税年度内累计缴纳总额及每年最低缴纳额达到上海市规定标准的,或者连续3年聘用上海市员工人数达到规定标准的,相关投资和创业人才可不受专业技术职务或职业资格等级的限制。

持证人员符合该办法规定条件,需申办上海市常住户口的,可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由用人单位负责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申报,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有效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持有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申请表》;(二)参加上海市城镇社会保险的证明;(三)上海市区、县以上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或企业纳税完税证明;(四)专业技术职务、职业资格证明及相关聘用(劳动)合同证明;(五)现居住地计划生育证明及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六)本人的或者同意接受落户的单位、亲属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租用公房凭证;(七)相关部门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此外,申请优先办理的持证人员,还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将按照规定条件对申办材料进行审核。对符合规定条件的,将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持证人员凭《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和上海市公安部门出具的《准予迁入证明》及相关证明办理迁移落户手续。持证人员的配偶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同时申请办理上海市常住户口,不符合条件的可以按现有投靠落户政策办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

据悉,上海市对持证人员申办常住户口实行年度总量调控,符合条件的持证人员按规定排队轮候办理。超出当年调控人数总额的,依次转入下一年度办理。

持证人员和单位应当书面承诺所提供证明材料的真实性,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虚假或者伪造,取消其再申请的资格,并记入社会征信体系。对骗取常住户口的,及时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上海市长韩正在线作答网民时说,上海现有常住人口约1900万,其中户籍人口约1300万,还有600多万没有上海户籍。谈到户籍新政,他透露,居住证转户籍的条件,起初考虑“在沪生活工作连续7年”,在听取各方意见后,决定改为“累计7年”。

上海户籍新政——采取“先入围再轮候”做法

2月20日,在“2009上海民生访谈”活动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鲍淡如表示。上海即将出台的居住证转户籍有关政策,将采取“先入围,再轮候”的做法,“入围”阶段向优秀人才倾斜,而“轮候”阶段则按先来后到的顺序依次给予落户。

据介绍,新政策将对外来人才倾斜,符合所设条件的优秀人才将优先“入围”,并按照先来后到的顺序排队“轮候”,“只要是排上队的人才,就一定能拿到上海户籍”。

鲍淡如说,上海需要引进人才,并通过完善人才结构来助推经济社会更好地发展,这就要帮助大量“没有户口”的外来人才解决“后顾之忧”,而即将出台的新政策有望给他们吃下“定心丸”。

据了解,上海居住证转户籍的落户条件包括:具有一定专业技能和职称,或从事技术、管理等重要岗位,在上海就业连续满一定年份,累计缴纳上海城市社会保险满一定年份,依法纳税,无不良诚信记录或违法记录,在上海有固定居住地等。

鲍淡如解释说,尽管政策上对贡献突出的外来人才有所倾斜,但这也不意味着贡献较少的外来人员就要一直“等下去”,对此,即将出台的文件将确定相关规则。

鲍淡如说,“居住证转户籍”是上海探索的一种新的人口管理模式。以往,上海的居住证和户籍并不接轨,准予落户的政策仅延续了夫妻分居、投靠亲友等具有计划经济色彩的因素,对于不符合这一政策的外来人员则采取“指标控制”,指标控制尽管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机械化、不尽合理的地方。为此,新政策将采取“条件控制”原则,从而有利于引进人才,也更加符合人口流动特点和市场经济下城市的发展需要.

在上海创业或可直接入户 你还在等什么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近日披露,上海将启动实施第三轮鼓励创业带动就业三年行动计划。

第三轮“创业行动计划”提出了“1832”的工作目标———力争用三年时间,实现创业教育培训10万人,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达到80家,帮扶引领创业3万人(其中青年大学生不少于2万人),创业带动就业20万人。

在健全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政策体系方面,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推出了“6 6”的创业扶持政策措施。

6条创业新政

●人才引进居住证积分政策。对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直接赋予居住证积分标准分值。对经由市场主体评价且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居住证转办户籍年限可由7年缩短为3至5年。对获得一定规模风险投资的创业人才及其核心团队,予以直接入户引进。

●初创期创业社会保险费补贴政策。补贴标准为本市上年职工月平均工资60%作为缴费基数计算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补贴期限最长3年,每个创业组织每年最多补贴2万元。

●优秀创业项目奖励政策。

●电商创业融资支持政策。

●创业孵化基地补贴政策。

●高校创业指导站经费补贴政策。

6条完善政策

●进一步扩大创业担保贷款和贴息对象范围。创业担保贷款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户籍创业者以及本市高校在校及毕业的非本市户籍35岁以下青年大学生。符合条件对象在沪创业并吸纳本市劳动者就业的可以按规定申请个人最高50万元、法人最高200万元的创业贷款担保。

●进一步扩大个体工商税收减免对象范围。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创办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依法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进一步扩大创业培训见习补贴对象范围。将政府补贴创业培训的对象范围从本市高校毕业学生扩大到本市高校在校学生。将青年创业见习相关补贴政策对象范围扩大到本市高校毕业学年学生。

●进一步扩大创业场地房租补贴对象范围。

●进一步提高创业担保贷款免担保额。个人免担保额从最高15万元提高到最高20万元。

●进一步提高创业见习代缴费补贴。对创业见习基地跟踪帮扶见习学员在见习后6个月内成功创业的,进一步提高见习基地代缴费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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