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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2014年,三部门发文,取消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保险、公证、新房评估和强制性机构担保等收费项目,减轻贷款职工负担。下面是小编分享的中山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中山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中山公积金租房提取额度

租住非保障性房屋的:

1、月缴存额低于300元的',可提取全部住房公积金余额用于租房支出,但账户余额须保留100元,且每月提取额不超过300元

2、月缴存额高于300元的,可提取金额为前一个月缴存额的50%,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提取额不足300元的,按300元提取

租住保障性房屋的:

可提取支付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次提取额不超过租住期间保障性住房租金扣除政府租金补贴后的余额。每次提取后账户内须保留至少100元的余额。

中山市租房提取公积金所需材料

租住一般房屋:

1、房屋租赁合同(经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

2、房屋租赁发票;

3、家庭成员工资收入证明(工作单位或居住地居委会出具);

4、户口本;

5、提取人身份证;

6、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7、结婚证(只适用于租房人配偶提取)。

租住保障性房屋:

1、保障性住房合同;

2、保障性住房租赁发票;

3、政府租金补贴的相关凭证;

4、提取人身份证;

5、住房公积金专用存折或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6、结婚证(只适用于租房人配偶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