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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通用6篇)

3月15日是消费者维权日,即将到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收集了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更多内容敬请关注放假网。

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通用6篇)

篇一: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为了隆重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汉川市消委统筹安排、精心部署一系列纪念活动,切实履行职责,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营造放心消费保护环境,该协会将组织筹备开展“六大活动”。

一是召开市消委九届三次理事会议。对2013年消费维权工作进行总结,对20xx年消费维权任务进行部署;具体安排部署20xx年3·15纪念宣传活动。

二是集中组织一次新《消法》宣传培训。组织基层分会、公用服务行业义务和解员及个私业主对新《消法》进行集中学习培训,了解掌握新《消法》的相关规定,提升全社会对新《消法》实施的关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是举办宣传咨询现场会。组织工商、质监、卫生、烟草、邮政、银行等多个部门和企业公司在城区繁荣地段设立展台、展点,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做好法律政策咨询、投诉处理等工作。

四是开展“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各基层消委分会联合当地团委、教育部门,分别在城区、乡镇中小学采取开展“学会消费、懂得维权”主题班会、发放宣传资料、举办消法讲座等不同形式的消费维权进校园活动,进一步提高未成年人消费意识和依法维权能力。

五是开展“打假治劣”专项行动。组织工商、质监、药监等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以食品、药品、研究、副食、农资等为主要商品的“打假治劣”活动,并将相关“问题”商品进行集中销毁,大张声势,震慑违法违规经营分子。

六是开展消费维权宣传月活动。结合各项活动情况,在报刊、电视台、网站全方位开展“3·15”纪念活动宣传,同时编发《消费维权简报》,并联系电讯行业向广大消费者发布公益性消费维权短信,宣传年主题和申投诉举报电话。同时,发布消费警示,引导指导消费者合理、健康、科学消费。

篇二: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3月15日上午,城步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农业局、烟草专卖局、消防大队、盐业公司、电力公司、邮政局、邮政银行、建设银行等相关职能部门联合组织开展了主题为“新消费,我做主”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为广大消费者提供法律咨询、实假辨假等知识宣传和服务,并现场受理消费者投诉。

活动现场,相关职能部门设置了消费维权宣传咨询台,利用宣传展版、发放宣传资料、现场咨询等形式,向消费者耐心地讲解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和鉴别假冒伪劣商品知识,引导消费者科学、健康、合理消费。当天共出动车辆17台次,工作人员150多人次,发放《食品安全法》《消费维权实用攻略》《湖南省食品药品安全科普丛书》等有关保护消费者权益和识假知识的宣传资料2万余份,现场接受消费者咨询7600余人次。

在活动之前,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00多人次,对全县食品、药品、化妆品、烟草、农资市场进行全面整顿和检查,共查获假冒伪劣卷烟7万支、药品28件、种子100公斤、农药38箱、食品1500公斤、保健品600公斤、化妆品30件、油漆24件、百货24箱(件)、烟花130组、爆竹600万响,共计26万元。

篇三:3·15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简报

3月15日,结合“新消费 我做主”活动主题,武山县开展了“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系列宣传咨询活动,活动由县工商局牵头,消协理事单位县质监、食药监、卫生、广播、农业、烟草、移动公司、电信等部门联合在宁远广场举办。

活动通过设置宣传点、摆放宣传展板、悬挂横幅、设立假冒伪劣商品展示台和咨询台等形式,引导广大消费者科学、健康、理性消费。各消协理事单位在现场以投诉受理、消费咨询服务、假冒伪劣产品展示、法律知识宣传、识假辩假知识讲解等形式开展。活动现场,工作人员向过往的群众发放宣传资料,并结合自身业务知识,向前来咨询的消费者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规章;工商、质监及食药监部门指导群众如何识别各种假货、假药;烟草部门指导群众辩别香烟等;移动、电信公司传授网上缴费、预防诈骗等知识。

通过工作人员耐心解答,切实增强了广大消费者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和对食品安全的鉴别能力。县内部分诚信企业设立了名优产品展示台,展示宣传了绿色环保和新能源产品,给广大消费者提供了一个识别假冒伪劣产品、认识了解新能源新产品的有效平台。活动现场吸引了不少群众的积极参与,了解法律法规、领取宣传资料、咨询遇到的消费问题。

活动当日,各消协理事单位共派出工作人员150多人(次),设置法律法规咨询台、受理投诉台、举报案件台和假冒商品展示台18处,悬挂横幅15条,发放各类宣传单20000多张,接待咨询群众500多人(次),现场展出假冒伪劣烟酒、饮料、农机配件、电线、开关、插座、电压力锅、洗衣粉、洗衣液、香皂、化妆品等六大类20多种商品,总标值达10万多元。当场受理消费者申诉5件,举报2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