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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开展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通过采取媒体宣传、网络宣传、事迹报告会、专题讲座、宣讲团巡讲等来宣传活动!

2017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

  2017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1】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宣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培育和践行节约集约循环利用的资源观,大力倡导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在全社会营造节能降碳的浓厚氛围,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决定今年6月11日至17日为全国节能宣传周,6月13日为全国低碳日。为做好2017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是“工业低碳发展”。

二、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期间,各地方、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要积极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三、各地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加强沟通协作,会同联合主办部门做好本地区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的组织工作。国家节能中心、国家气候变化战略研究和国际合作中心、中国节能协会、中国标准化研究院、各级节能监察机构和节能技术服务中心等单位要积极开展宣传活动,相关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要积极参与宣传活动。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

四、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制定宣传工作方案,办好具有行业特点、地方特色的宣传活动。各地方、各有关单位可将特色活动报国家发展改革委,部分特色鲜明的活动,将纳入全国统一宣传安排。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结束后,各联合主办部门、各省级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牵头部门要对本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并于7月31日前将书面总结材料报送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气候司)。

 

  2017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2】

根据嘉兴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2017年嘉兴市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的通知》精神,定于6月11日至17日开展2017年南湖区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及宣传重点

今年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的主题是“节能有我 绿色共享”。全国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各公共机构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落实绿色发展理念和生态文明建设要求,深入贯彻《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通过多种形式,引领全社会崇尚勤俭节约的社会风尚,普及节能科技和常识,推广新能源汽车应用,促进资源循环利用,践行垃圾分类,倡导低碳出行,共享绿色环境,推进节约型机关、节约型医院、节约型校园创建活动,培育崇尚节俭的社会风尚,厚植绿色生态文化,充分发挥公共机构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全社会深入、持久、自觉行动,以高效的能源资源使用效率支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安排

(一)主题宣传活动。节能宣传周期间,各公共机构要以建设生态文化为主线,以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节能降碳为重点,普及生态文明、绿色发展理念和知识,通过举办报告会、展览会、现场会等主题宣传活动,开展能源资源形势和基本国情教育,普及宣传新能源汽车等新产品、新技术。宣传引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积极参与,形成崇尚节约节能、绿色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

(二)低碳日能源紧缺体验活动。6月13日全国低碳日当天,各公共机构同时开展能源紧缺体验和绿色低碳出行活动,倡导办公人员减少一次性用品消耗,减少待机能耗;开展停开空调和关闭公共区域照明等体验活动;倡导3层及以下办公楼及其他公共建筑原则上停开电梯,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或隔层停开。倡导公共机构工作人员践行“135”出行方案(即1公里内步行,3公里内骑自行车,5公里内乘公共交通工具),以绿色低碳的出行方式支持节能减排。

(三)印发节能宣传用品。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印制并发放公共机构节能宣传画和节能宣传口袋书,领取时间另行通知。

各公共机构主管部门要根据本通知精神,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

三、有关要求

(一)各公共机构要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短信等新兴媒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举办知识讲座、参观展览、节能金点子征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节能的责任意识和知识水平。

(二)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并将文件精神传达到所属每一个基层单位。要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有关要求,既要保证宣传活动有声势有影响,又要坚持节俭办活动。并及时组织相关人员开展节能督查。

(三)节能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要认真总结节能宣传周活动情况,于6月23日前将图片资料及总结材料电子版报送嘉兴市南湖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公共机构节能科。

 

  2017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3】

一、活动时间和主题

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时间为6月11日至17日,其中低碳日时间为6月13日。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是“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低碳日活动主题为“工业低碳发展”。

二、总体要求

宣传落实《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意见》、《“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等相关要求。以建设生态文明为主线,凝聚社会各界力量,普及生态文明、绿色低碳发展理念和知识,营造崇尚节约、合理消费与低碳环保的社会风尚,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微信、微博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碳。加强与网络、通讯、城管等部门的衔接,妥善做好相关宣传材料的推送、发布及张贴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

三、主要内容

(一)宣传周启动仪式及相关活动

1.2017年文昌市节能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6月11日(周日)上午9:00,在文城镇文昌公园举行。以简洁方式,启动我市2017年节能宣传周活动。(责任单位:文昌市科工信局、文昌机关事务管理局,承办单位:文昌靓菲招牌制作中心)

2.节能科普及节能技术产品宣传展示。6月11日,在文昌公园,以宣传画板、摊位展示、现场演示、技术交流、互动体验等方式,宣传节能科普知识、节能降碳成就和典型案例,推广高效节能低碳技术和产品,展示推广新能源汽车,开展节能减碳咨询活动,发放《节能降碳宣传手册》等宣传材料。(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发改委、市教育局、市科协、市国土资源局、市住规建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旅文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总工会、共青团文昌市委、文昌供电局、文城镇政府)

3.绿色出行、新能源汽车宣传推广活动。配合宣传周启动仪式,6月11日在文昌公园,组织海马、小二租车等公司开展电动汽车绿色低碳出行宣传活动。(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二)宣传行动

1.部门行动。宣传周期间,主办单位在办公楼醒目位置悬挂内容为“节能有我,绿色共享”等宣传条幅;利用电子显示屏播放节能宣传周活动主题及口号;在电梯间、会议室、宣传公告栏等位置张贴宣传海报。(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开展节能减排低碳科普知识、技术及产品宣传。在校园、社区、商业网点和长途客运站、码头等地方悬挂宣传条幅。编印节能降碳技术产品推广案例等资料,印制节能宣传周海报及宣传单,向社会发放。(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商务局、市科协,文城镇政府)

2.媒体行动。宣传周期间,在《侨乡文昌》等报刊等上刊发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有关内容、开设节约用电宣传专栏。(责任单位:市科工信局、市旅文委)

以“节能有我,绿色共享”为话题,在微博、微信上进行节能低碳的互动讨论。(责任单位:共青团文昌市委)

(三)节能进机关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