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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止党籍后恢复程序

停止党籍是对党员党籍的管理手段,不是组织处置,也不是党纪处分。与开除党籍不同,符合条件可恢复党籍。以下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停止党籍后恢复程序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停止党籍后恢复程序

一、持以下材料向我支部提出恢复党籍的申请。

1、本人手写一份失联期间的思想汇报。要包括以下内容:对失联期间的工作、学习、生活情况进行总结;对失联期间的现实表现和思想政治情况进行总结;对本人失去与党组织的联系的情况有何认识;今后在工作生活中,要如何做好一个党员

2、工作单位或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说明。要求如实说明每一阶段的现实情况,做出说明的.责任人要签字,并留联系方式以便核查。

3、本人手写的恢复党籍申请书

二、我支部接到申请后,对党员现实表现情况进行核查。并将申请和核查情况向全体党员公示。

三、经公示无异议的,定期将恢复党籍申请和核查情况提交总支委员会研究讨论(总支成立前提交局党委研究讨论),并作出是否恢复党籍的决定。

四、将总支(或局党委)做出的决定通知本人。

五、对决定有异议的,可通过党章规定的申诉途径提出申诉。

六、对于长期在外地生活工作的,恢复党籍后应及时将党组织关系迁出至工作生活或户籍所在地党组织,以便参加组织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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