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期毕业的报到证怎么办理
“报到证”有“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全国毕业研究生报到证”、“全国普通中等专业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省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延期毕业的报到证怎么办理相关内容,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大家!
办理对象
延期毕业(含2+2延期毕业)、结业换毕业,双学位、双专业毕业
办理依据
粤教毕函〔2016〕15号文
办理条件
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的相关规定,未取得毕业资格的结业生、肄业生没有报到证。但结业生或延期毕业学生取得毕业证后,可于一年内(以毕业证上日期为准)到南校园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派遣手续。如毕业时间超过一年,又不办理相关派遣手续的,则不给予办理去用人单位派遣手续,毕业生户口、档案回生源地。
所需材料
申请派回生源地人才市场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须提交:毕业证复印件
申请派往签约单位须提交:
1、毕业证复印件;
2、已签定的.协议书;
3、有效的接收函复印件(具有一级人事权的单位不需要接收函)
办事程序
由申请人本人或代办人将材料送至南校园熊德龙学生活动中心507
学生就业指导中心每月一次统一前往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递交材料后可在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就业管理栏目或中山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微信公众号查询是否已出报到证。